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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东

很多人是反对政府为“稳增长”而出台刺激性政策的,但是当政府打着“保就业”的 旗号出台刺激性政策时,这些人就不再反对了,因为政府站在为民众谋福祉的道德高地,是在帮助那些因失去工作而生活困难的穷人。特别是当拿出“失业率高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理由时,很多人就表示赞同了,因为没有哪个学者愿意承担破坏社会稳定的罪名。问题是制定政策的愿望和初衷是好的,但是这不能替代对政策本身的评价,在现实中很多政策的实施不仅不能达成政策所期望的目标,而且可能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比如法国等欧洲国家对企业解雇员工进行严格限制,其结果不是低失业率而是高失业率。因为当解雇成本过高的时候,企业雇佣新员工将更加谨慎;企业不能根据市场变化灵活做出雇佣和解雇决策,企业发展也将受到限制,雇佣总人数必将会减少。

下面我们将看到,中国实施“保就业”政策也是事与愿违的。

为改善民生而保就业,结果只能是更加贫穷。政府保就业主要有两方面的举措,一是对市场上无法存活的“僵尸企业”进行救助,来维持就业岗位;二是政府直接提供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政府对“僵尸企业”进行救助(比如贷款展期、扩大政府支付以增加对相关企业产品购买等),避免其破产,实质上是在鼓励资源的低效率利用,会阻碍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要素资源向更加高效利用方式的流动。如果“僵尸企业”得到普遍保护,整个经济就会失去活力,生产效率就会降低,其结果是多数人将更加贫困(相对于没有政府干预)。极端的情形,就是实施计划经济,保证每个人都有工作,但结果是普遍的贫穷。

政府为增加就业而提供更多的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在很大意义上就是用财政的钱供养一部分闲人。与对“僵尸企业”保护的结果一样:人为地干预了劳动力市场的调整,阻碍劳动力向更加高效领域转移。

为维护社会稳定而保就业,结果只能是更不稳定,或者说是用短期稳定换来将来的更不稳定。首先,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性大规模失业的局面不会出现,持续性高失业问题都是政府干预的结果。人们经常用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来证明市场经济失败,而实质上30年代美国大萧条之所以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失业率如此之高,都是政府干预造成的。比如胡佛总统非常强硬要求大公司不得以经济崩溃为理由给员工减薪;罗斯福颁布《国家工业复兴法》(后来被判违宪中止实施),规定各行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市场分配、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等。这些都是政府直接干预的明证。政府为避免短期内失业率增加,可能会在更长时间制造更大规模的失业。第二,如果政府一味地强调稳定就业是政府的职责,那么一旦出现短期失业率增加情况,很多人就会将导致自己失业原因指向政府,而不是主动调整的工资预期、变更行业和工作地点或者提高自己知识技能。第三,如果我们一味地沉醉于通过高就业率来实现社会稳定,就会忽略法治社会建设和公平透明社会规则构建等维护社会稳定更为基本的东西。在一个法治健全、规则公平透明的社会环境下,对于失业率短期升高是有一定免疫力的。但是在一个充满社会不公、人们普遍不满的环境下,对失业率升高容忍度就会很弱,因为失业可能成为人们发泄不满的导火索。不能期望永远用高就业率来掩盖社会矛盾和问题,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才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石。

我反对稳增长,反对保就业,是因为从根本上讲这些政策无法实现其所要有达到的目标。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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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经济问题。fuxiaodong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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