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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晓东

    

本人对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总体感觉是比较优势原理与历史经验的混杂,是在为政府干预产业寻找依据和理由。个人认为,新结构经济学主要存在四大方面的问题:

    一、新结构经济学实际上误用了比较优势原理

比较优势原理在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处于核心位置,被视为是与旧结构经济学的重要区别所在,是所谓“超越凯恩斯主义”的重要体现。林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重构发展经济学的框架》中提出:“就政府的目标和干预措施而言,新旧结构经济学却有着诸多根本性的差异。旧结构经济学支持发展中国家用违背经济体比较优势的发展政策”“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过程,必须与反映物质人力资本积累和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变化的比较优势相一致”。比较优势原则是说一个国家即使生产所有商品都不具有成本优势(与其它国家相比),那么通过国际贸易也能够获益。比较优势原理最大作用就是告诉我们不要干预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对各国都是有益的,而不是指导政府如何选择产业。至于按照比较优势原理选择发展什么产业,那是企业家的事情。事实上,不管企业家是否知晓比较优势原理的存在,他们在生产决策中已经体现了比较优势的要求,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在市场竞争中就不会处于有利地位,就会破产。我国北方农民不会在温室大棚里种植香蕉,再买卖海南或菲利宾去。实际上,正是企业家的行为——通过更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以赚取利润的过程——发现和创造出来了价格。林毅夫教授一定没有意识到,市场上企业家一直就是按照比较优势原理行动的,在经济学家提出比较优势原理之前就是如此,因此政府按照比较优势原理选择产业完全没有必要的。

“新结构经济学”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没有意识到比较优势法则只是另一个更一般法则的特例。米塞斯在《人的行为》中指出,比较优势法则是一个更一般性协作法则的一个特例。它告诉我们:在分工下的劳动具有更大的生产力。由此可知,新结构经济学对比较优势原则的应用是不充分的。根据林毅夫教授的逻辑,新结构经济学应该建议政府要按照一般性协作法则来选择产业(以前是可贸易的,现在是所有的产业),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包括所有生产要素的超级模型,以此来计算如何分工协作才能产生最大生产力,据此来指导每个企业、每个人的行为。这样我们就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

即使以狭义的比较优势原理为基础,按照林毅夫教授的逻辑进一步推理,那么发展中国家的每个省、每个市、每个县和镇,甚至街道和社区都应该根据新结构经济学“增长识别与协调”中的六个步骤行事,这将导致更加广泛的政府干预,是市场化改革的严重倒退。

二、无法获取必要的信息是政府选择产业面临的根本性难题

企业家已经按照比较优势原理(一般协作法则)行事,如果政府一定要选择产业,那么就需要证明:政府官员(这里假设政府官员都是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的)能够比企业家看的更远、预测的更准。不亲自从事商业活动的政府官员,开开会、看看专家的分析报告,不可能比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家对未来市场把握得更准,而且企业家数量很多,个别企业家犯了错误,正好为其他企业家提供了赚取利润的机会;即使当前存在的所有企业没有意识到机会,还有很多潜在的进入者正在寻找机会。不可能认为市场上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人都犯了错误,而唯政府官员独醒。而且政府赖以确定比较优势的生产成本,也是企业家在不断在决策、行为中创造出来的价格。但是已经形成的价格是过去的价格而不是未来价格,仅仅依据过去的信息做决策是不可靠的,企业家生产决策依据是对未来价格预测(以过去价格信息为基础)。预测未来的市场情况需要更多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是主观的、分散的、实践的、动态的,政府是无法充分获知的,因此政府不能对未来的市场和价格做出有效预测。信息是主观的,是因为对同样的数据、同样的事件不同人会有不同解读,这种不同解读就会带来不同预测、不同行为;信息是分散的,是指每个从事行为的人都会掌握自己独特的信息,信息分布市场上亿万人的身上;实践的是指,如果不亲自从事某些行业,就不可能敏锐地感受某些变化、不可能敏锐发现某些机会;动态的是指信息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变化,政府看到的数据永远是滞后的。至于专家向政府提供的分析预测,更是不可靠的,企业家可能会参考但决不依赖专家的分析进行决策,否则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当企业家了。政府无法获取必要的信息,是政府选择产业面临的根本性难题。本质上,这个难题与计划经济不可行性是一致的。

同样,政府也无法识别“本国民营经济经济在新产业里的成功创新”和“先锋式”企业。“符合潜在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企业在初始阶段没有自生能力,需要政府补助和保护”这类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的。政府不具有判断所谓潜在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企业的能力,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不经过市场竞争,就不可能知道哪个企业是优势企业,没有自生能力就表明它不是优势企业。如果真的有人能够提前准确地识别“成功创新”和“先锋式企业,那么他的财富水平将远远超过巴菲特。

正是由于政府缺乏必要信息,政府按照比较优势原理选择产业进行扶持,表面看似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实际上正好违背比较优势原理(一般协作法则)。

 

三、即使碰巧蒙对了,政府扶持产业也得不偿失

即使一个产业经政府产业扶持后发展起来了,那也不能证明产业政策的成功,也是资源的浪费。林毅夫教授在“增长识别与协调”六步骤中提出“政府应当为已经识别的先锋式企业提供限定的税收优惠、直接信贷投资和外汇支持。”这与国际贸易中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没有本质区别。因此,米塞斯对幼稚产业保护的批判,对林毅夫的政府产业政策一样适用。米塞斯指出:“从经济的观点看,在一新地区扶持某种幼稚工业,只在于新地区的好处大到可以抵偿因为放弃那些已装置在旧工厂的不能改变的、不能迁移的资本才所受的损失而有余的时候才有利。如实情形是如此,则新的工厂就用不着政府保护而可在竞争中胜过旧的工厂。如果不是如此,保护就是浪费,即令暂时的保护,即令这个保护能够再起站得住,也是浪费。”政府(或专家)认为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如果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就说明这些产业不真正具有比较优势,这些产业所使用生产要素的价格不够低,因为这些生产要素还有其它更紧要的用途。如果政府用补贴的方式,将生产要素从其它生产领域拉过来,就是牺牲消费者其它更紧迫的需求,就是生产要素的低效率使用,就是浪费。

当前比较突出问题是:市场自身运行非常有序、高效,但是很多“经济学家”因为不理解市场内在运行机制,而指责市场低效率,要求政府按照自己“上帝”一样的设计进行干预。可谓,明明自己无知,还偏要说市场有病。

四、“新结构经济学”以历史经验为基础,是不牢固的

首先,历史经验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任何理论。历史经验是由诸多因果关系错综交织而成的复杂现象,每个历史经验都会有很多种解释。比如,对于30年代美国大萧条的成因,有人认为是自由放任的结果,有人认为是政府干预造成的;对于日本经济“失去二十年”的解释,有人认为是政府干预延缓经济调整的时间,有人认为是政府救助措施不及时、力度不够。因此,无法用历史经验来证明任何经济理论。而新结构经济学的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大都来源于历史经验的总结,这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因为如何解释这些历史事件本身还存在着巨大的争议。

第二,根据历史经验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更不可靠。比如在“增长识别与协调”第一个步骤中提出:找出与自身产业结构类似且人均收入约其两倍的国家作为参照模型。这个两倍的标准来自美国、德国模仿英国,二战后的日本模仿美国,亚洲四小龙模仿日本的成功经验。这里有两点疑问:一是模仿是政府推动的,还是市场自发完成的。除非像林教授辩称那样美国政府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也算是产业选择,否则我不认为美国政府是选择产业的(见后面的分析)。二是这种模仿与上述国家成功发展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还成功另有原因。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快速发展更多来自于市场经济建立,来自于参与国际贸易,大量引进国际技术和资本。此外,人均收入约两倍的标准更是经验之谈。

在“增长识别与协调”第一步骤中提出:找出被参照国在过去二十年增长迅速且可交易的产业。从逻辑上讲,过去能够保持快速增长的产业不代表未来也能如此。当前技术发展如此之快,过去快速发展的产业可能会被新的产业替代。比如我国对CRT彩电的扶持就是典型的失败案例,我国大规模引进彩电生产线、建立显像管生产厂没过多久,世界电视产业就从传统CRT显示器向液晶、等离子等新型平板显示器转换,结果中国彩电工业损失惨重。

林毅夫教授还提出:企业在判断一个产业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或者是否会成为比较优势产业可能出现失误。所以政府要给先行者一定的外部性补偿,鼓励他们“先行先试”。这是站不住脚的干预借口,未来永远是不确定的,企业作任何决策都会面风险。如果企业家不愿意进入,那只能证明稀缺的生产要素资源还有更重要的用途。政府为企业的“先行先试”错误买单,企业利用资源的行为就缺少了约束,就是资源的浪费。

第三,新结构经济学中的很多所谓“事实”值得商榷。比如,林毅夫将实行“华盛顿共识”的智利作为反面典型,来说明如果没有政府这只手,市场不可能选择出比较优势的产业[1]。可是根据商务部网站翻译文章,智利发展情况没有那么差。智利《信使报》2013526日发表著名学者VITTORIO CORBO的署名文章写道:经过35年的经济和机构改革,智利已经成为新兴经济体中在人均GDP增长率和社会福利方面最有成效的国家之一。2012年智利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从1980年的2900美元增长到18400美元,预期寿命由69岁增加到74岁;贫困人口比例1990年为38.6%2012年为15%,贫困人口比例为拉美国家最低。智利《战略报》2014728日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近日发布关于智利当前形势的分析报告,指出尽管智利政治经济环境较为稳定,政府推行的改革也得到社会支持,但仍然存在十个方面的危机和挑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针对这些挑战的建议主要是推进各项改革,这说明主要问题还是改革不到位,而不是林教授所称的政府没有选择产业的问题。林教授指责智利没有培养出新的产业,这可能是原有产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因为前面数据显示智利总体发展情况较好)。

第四,需要对林毅夫教授的解释保持警惕。比如林毅夫教授对失败产业政策的辩解。南方周末记者向林毅夫教授提出: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产业政策似乎从来没有成功过,从早期的CRT彩电、汽车到后来的半导体、国产软件、等离子、新能源光伏、电动汽车等,财政投了大量的钱,普遍都是失败的林教授的回答:“这大概跟你们媒体的报道有关系,你们一般都不会报道成功的。如果没有成功的产业政策,每年9.8%、持续35年的快速增长是怎么来的?”[2]林教授是在回避问题,每年9.8%、持续35年的快速增长并不是来源于成功的产业政策:第一,中国经济快速主要得益于市场化的改革,得益于参与全球贸易分工,大量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资本,还得益于巨大人口规模等;第二,中国为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也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保八而不惜大规模超发货币,吹起房地产泡沫,制造虚假繁荣;各地方为提高经济增速不惜破坏环境,透支未来发展空间;第三,中国经济增速数据质量也值得怀疑,实际的增速可能没有这么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与产业政策的成功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从逻辑上讲没有产业政策中国经济会发展得更好。比如更高的居民实际收入(错误产业政策浪费的大量财政资金可以补贴给居民),更好的生态环境(错误产业政策浪费大量资源,也增加污染),更多的财富积累(不是建了拆、拆了建)。

比如林毅夫教授说美国等发达国家也选择产业,干预产业。其理由是美国政府要从无数多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中选出支持的。[3]美国政府是要选择,但选择首要依据却不是着眼于特定产业的发展。按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定义,基础研究的目的就是获取更广泛的知识或者理解研究中的事物,而不考虑其应用。美国总统奥巴马回答英国《科学》杂志问题时也指出:“基础研究的目的是认识自然的诸多特点,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一直是美国科学的本质特征。”不考虑应用不等于基础科学研究没有用,但这至少表明没有特定的应用指向。

总之,“新结构经济学”没有提出任何有意义的理论创新,也没有为政府选择产业提出有效的依据。

林毅夫教授在经济学界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但是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科学面前不分长幼,有不同意见就要发表。也许正是无知才无畏,才敢言。

                                         一四年八月二日



[1] 《林毅夫:“既要有效市场,又要有为政府”》,南方周末,201459

[2] 《林毅夫:“既要有效市场,又要有为政府”》,南方周末,201459

 

[3] 《林毅夫:“既要有效市场,又要有为政府”》,南方周末,201459日。也见林毅夫与张维迎在纪念杨小凯逝世十周年上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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