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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东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通过政府收购的方式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一方面可以解决房地产市场库存积压严重的问题,进而刺激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快公租房和安置房的供给,表明看来是一举两得。实际上,政府收购存量房就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为开发商的鲁莽行为买单,因为如果政府不购买的话这些存量房就得降价销售,否则就卖不出去。政府也不需要为低收入家庭直接提供公租房和安置房。如果政府认为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需要住房救助,那么最好的救助方式是发放货币补贴,让这些困难家庭去租房。用货币补贴房租比实物保障更好的理由是:一是货币补贴的方式对市场扭曲更小,政府建设公租房实际上会加剧房地产市场产能过剩问题,政府收购存量是保护产能过剩,而货币补贴只会增加租房需求,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小。同时,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的保障方式,实际上剥夺了低收入家庭的选择权利,是政府替低收入家庭做出决策;货币补贴的方式则低收入家庭有自由选择租房的权利,有利于引导住房供给的结构优化。二是货币补贴的方式政府财政负担更小,当前中国住房的租金收益率显著低于存款利率,即使政府提供全额租房补贴,其年度补贴金额还小于购买存量房资金的利息。再考虑到非全额补贴以及不需要当期一次性大规模财政支出,货币补贴方式优势更明显。三是货币补贴的方式相对更加公平,实物保障的方式必然会划定收入线,满足条件取得实物保障,不满足条件的什么也没有;而货币补偿方式可根据家庭收入不同设定不同的补贴标准,更加合理。比如假设某城市设定最低人家居住面积是10平方米,每平方米的最低租金标准为50元,当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0%达不到500元时候,政府提供差额补助(政府每月补贴额=(500-家庭人均月收入*30%)*家庭人数)。这样就可以部分避免实物保障无法解决的公平分配的问题。

总之,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不是一个好的住房保障政策,更像是救市的临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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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经济问题。fuxiaodong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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